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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千的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千手慈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18/11/12 14:12:20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会长负责制:属已经会长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会长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基金会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本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基金会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5、参与基金会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6、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7、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基金会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会长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财务主管(经理)、会长(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分别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会长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1、代表机构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必须进入基金会账户不得擅自处理。
2、所有收入都必须上报基金会财务部门由基金会财务人员开具发票。
3、支出必须上报预算报告,经会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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